今年以来,江西省井冈山市财政局从强化监督管理入手,不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从多个方面发力,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积极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井冈山市财政局印发《关于深化政府采购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意见》,推动建立以落实预算绩效目标为导向的采购内控制度建设,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需求管理、意向公开、采购公告等重点环节管理,规范采购行为。制定并发布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提高采购文件的编制质量和工作效率,从源头上防范隐性门槛和壁垒以及排斥竞争行为,促进政府采购市场公平竞争。

  井冈山市推进政府采购项目实施网上报名、电子化投标、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服务,全市不见面开标及远程异地评标率均达100%,实现了政府采购活动的全流程无纸化,节省中小企业投标成本;全面实现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平台上线并运行,目前已有572家供应商上架商品25831件,井冈山市162家预算单位全部入驻电子卖场,累计交易额达1.95亿元,同时实现了政府采购交易与支付的在线监管,建立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数据衔接、互联互通,对政府采购项目实行“预算编制、计划编报、委托交易、合同订立、履约验收、资金支付”全周期闭环式在线监管。

  井冈山市对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方式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公开招标项目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的,允许供应商优先采用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缴纳比例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1%。强化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价格评审优惠,井冈山市政采合同授予中小企业的占政府采购合同总额的100%,同时,对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实行预付款制度,激发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活力。

  在强化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范政府采购结果管理方面,井冈山市要求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并在1个工作日内网上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从1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并在合同签订之日将政府采购合同进行网上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切实履行义务,及时供货、提供服务、交付工程,采购人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完成内部审核程序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资金。

  井冈山市积极推行政府采购投标供应商信用承诺制,开创“承诺+信用管理”新模式。供应商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即可参加井冈山市政府采购活动,不再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缴纳社保、履行合同能力等证明材料,大力提升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便利度。同时,要求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告知供应商违反承诺事项所须承担的法律责任。

  在运用政府采购政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方面,井冈山市财政局组织162家预算单位预留一定份额,专门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在“832平台”建立井冈山市“产地仓”,推进农产品产供销一条龙服务。井冈山市各预算单位在“832平台”采购食堂食材、工会福利和慰问品金额达762.21万元,有36家本地供应商入驻“832平台”,上架商品1050件,成交金额达4899.92万元,有效带动了脱贫地区的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