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宁陕县2021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项目采购进行询价采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名称:宁陕县2021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项目采购二、采购人名称: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 地 址:宁陕县城关镇迎宾大道40号联系人:XXXXXbsp; 联系电话:XXXXX三、采购需求:1、 宁陕县2021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采购项目,1项, 采购预算:110,000.00元,项目概况:宁陕县2021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工作,简要技术要求、用途: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工作2、合同履行期限:(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四、供应商资质要求:1、基本资格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3、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安全、质量、拖欠工资等不良记录声明;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直接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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