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5月7日1个项目环评批复后信息公开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市生态环境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方式:0396-2882711序号项目名称环评类别环评机构建设地点审批文号1西平县XXXXX公司年存栏4500头生猪标准化养猪场项目报告书北京时代润华XXXXX公司西平县宋集镇崔庄村委卢庄驻环审〔2021〕17号 链接批复 驻环审[2021]17号西平县XXXXX公司年存栏4500头生猪标准化养猪场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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