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江门市新会公路局养护中心车辆定点维修服务。 二、服务内容: (一)为本单位车辆(详见附件1)提供日常维修、保养服务; (二)针对车辆在路上出现故障的情况,提供快速现场救援和修复服务。 三、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约60万元(含税),据实结算。 四、项目服务期限:2024年6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须有健全的规章管理制度; (三)供应商必须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类以上(含二类)机动车维修资质; (四)供应商应当具有5年(含)以上的机动车整车维修经验,有独立维修大型车辆、特种车辆的能力; (五)供应商主要营业场所必须位于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范围内。 (六)供应商无行业不良记录,不处于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名单中。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转包。 六、采购项目商务技术服务需求: (一)场地、设施要求: 1.厂房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并且交通便利; 2.厂区整洁,修理车间布局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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