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内容1.1.租赁标的基本情况1.1.1.租赁标的:平潭东大街闽东商厦二楼房产,建筑面积约804平方米。租赁标的目前为空置状态。租赁标的建筑面积以实际为准,建筑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租金和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租赁标的所属产权明晰,但尚未取得消防验收、未办理不动产权证。1.1.2.租赁标的权属情况说明:出租方为平潭县人民政府海坛街道办事处,租赁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情况。1.1.3.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1.2.挂牌价:180460.8元,挂牌价为租赁标的每年租金底价。1.3.租赁用途:店面、办公、仓库等合法经营项目。承租方租赁期间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包括不限于安全生产、环保条件等,不得经营对周边居民生活、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项目,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1.4.租赁期限:5年。具体承租起止日以本项目《平潭闽东商厦二楼商场租赁合同》(详见竞价文件附件)约定为准。1.5.租金支付方式及押金标准:1.5.1.付款方式:按先付租金后使用,年度支付原则。承租方应于本项目《平潭闽东商厦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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