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鹤城镇人民政府委托江门绿金XXXXX公司进行“鹤山市省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鹤城园****质量发展工程-鹤城园污水厂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项目位于鹤山市鹤城镇瓦窑排村南侧、Y8****乡道与金钟山交界处(污水厂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2°46′52.08367″,北纬22°36′43.97388″),总占地面积为6731 m2,总建筑面积为2100 m2。污水处理工艺为“预处理+水解酸化+AAO+****效沉淀池+反硝化滤池+次氯酸钠消毒”组合工艺,污泥脱水处理工艺为“板框压滤机”。污水处理总设计规模为3000m3/d,污水处理厂分期建设,建构筑物和配套管网一次性建成,设备分期投入,一期工程污水处理规模为1500 m3/d。本次环评的范围为污水厂处理厂一期工程及配套管网。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恶臭,H2S、NH3、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2排放限值,《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4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允许排放浓度中二级标准。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运营期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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