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福建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闽环保土[2018]22号)、《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用服务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通知》(榕环保综〔2020〕6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连江县丹阳镇中心卫生院于2021年3月委托福建省地质测绘院开展连江县丹阳镇中心卫生院迁建工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可知,连江县丹阳镇中心卫生院迁建工程地块调查工作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下一步的详细采样调查工作,满足当前项目用地需求,现将连江县丹阳镇中心卫生院迁建工程地块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一、项目概况 连江县丹阳镇中心卫生院迁建工程地块位于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丹阳,地块近似平行四边形,项目北侧为灌木、民宅和耕地;东侧为耕地、丹阳镇中心小学;南侧为河沟、农田;西侧为石料堆放场、闲置屠宰场、中石化加油站、104国道及花园溪。根据地块红线图,该地块总用地面积13529平方米,拟建设医疗卫生用地(A5),属第一类用地。二、调查内容通过开展对连江县丹阳镇中心卫生院迁建工程地块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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