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本项目有如下补遗事项,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处,以本补遗书为准。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项目要求”中“注:以上所有单价包含:综合费、餐费等一切费用,招标人将不再支付任何额外费用。”变更为:“注:以上所有单价包含:综合费(含管理费和利润,费率合计5.60%)、餐费等一切费用,招标人将不再支付任何额外费用。”二、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年06月12日11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三、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年06月12日11时00分。四、招标文件涉及上述内容的均做相应调整,其余内容不变。招标人:四川中烟XXXXX公司什邡卷烟厂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招采易XXXXX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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