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XXXXX公司拟对福建泰龙电力项目债权进行处置。截至 2024年1月31日,该债权总额为514,170,419.91元。债务人位于福建省长泰县。其他相关情况:此项目于2014年1月9日签署合同,承租人为泰龙XXXXX公司、福建泰龙XXXXX公司、长泰县XXXXX公司、华安县浙XXXXX公司,租赁物XXXXX公司的引水隧洞、****压管线等资产;泰龙股份所属的输电线路等资产;金龙电力所属的输电线路等资产。担保措施为实际控制人叶跃松(自然人)及叶淑贞(自然人,叶跃松配偶)提供担保;中海XXXXX公司提供担保;金龙电力100%的股权质押及收费权质押;浙溪口100%股权质押及收费权质押XXXXX公司将泰龙电力上诉至法院,同年7月收到法院一审判决,并于12月前往项目现场进行强制执行。该债权的交易对象为具备依法成立的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XXXXX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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