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编号: 20240515-01 刘素贞 夏友龙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登记证明》编号为:闽( / )顺昌县不动产证明第 / 号证书遗失(灭失);《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顺国用(2003)第131158号;《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为027179、(共)027179-1;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素贞 夏友龙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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