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海棠区病媒防制服务外包项目(藤桥片区、林旺片区、南田居)废标、流标的公告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项目名称:2024年海棠区病媒防制服务外包项目(藤桥片区、林旺片区、南田居)项目编号:SZHR-SY-2024-01二、废标、流标时间:2024年04月24日 16时32分(北京时间,下同)三、废标、流标原因:2024年4月24日下午,在三亚****3号评标室,进行2024年海棠区病媒防制服务外包项目(藤桥片区、林旺片区、南田居)(项目编号:SZHR-SY-2024-01)的评审,评审过程中发现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华睿XXXXX公司提供了“招标文件澄清函”,澄清的时间为开标当天(2024年4月24日)。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四章政府采购程序第三十一条: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因此造成专家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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