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锦瑞环保再生资源回收项目建设单位:浦城县锦瑞XXXXX公司建设性质:新建建设地点: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河滨街道****梅村马路口7号公示内容:详见附件(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南平市XXXXX公司联系方式: 苏总 XXXXX公示期间:2024年5月20日-2024年6月17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以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XXXXX我们及时回复反馈附件下载 验收意见.docx 锦瑞环保再生资源回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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