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永平镇人民政府:报来的《关于铅山县永平镇辛弃疾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林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要求立项的申请报告》(永府字〔2023〕85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初步设计(代可研)批复如下:一、为进一步推进城乡建设步伐,改善群众居住环境,增强城乡居民生活幸福感。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实施铅山县永平镇辛弃疾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林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307-361124-04-01-740602)。项目单位为铅山县永平镇人民政府。二、项目建设地点:铅山县永平镇。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长585.991米沥青混凝土路面、新建一座20米小桥、安装交通护栏、零星弱电线路改造及其他基础设施提升等。四、项目总投资为605.86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55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7.54万元,预备费27.54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及自筹。五、相关专家意见和建议:1、补充可研相关内容篇章,场地现状分析,项目位置周边情况等。明确建设内容及功能等级要求,是否有人行道,地下管线等相关设备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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