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河流域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葫芦河流域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己由西****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葫芦河流域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西审管(投资)发〔2024〕7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西****县水土保持工作站,建设资金来自除申请中央财政资金、自治区财政资金外,其余由地方财政配套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县水土保持工作站。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西****县兴隆镇境内。2.2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区位于西****县兴隆镇境内,保护修复面积886.18公顷。工程措施耕地质量提升及农田生态修复802.86公顷,其中代段片区523.46公顷、黑大庄片区279.4公顷,梯田坡度3~5°范围、田面宽度30-40米,坡度5~10°范围、田面宽度20-40米,坡度10~15°范围、田面宽度12-20米,田坎坡度为65°; 土壤改良面积642.77公顷,采用机深耕+旋耕642.77公顷(代段片区418.77公顷、黑大庄片区224公顷)、增施有机肥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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