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名称:梅州市中医医院中医热病中心艾灸排烟系统采购项目(二)预算金额(人民币):170000.00元(三)采购需求序号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1吊式艾灸排烟系统19(套)功率:80W-200W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六)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其他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三、参与市场调查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详见附件内容)(一)报价明细表(包含产品生产、包装、运输、施工、安装、税金等一切费用)。(二)营业执照。(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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