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2.2 分=F+偏差率×100×E2。.4( 评标价 10分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3)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E1、E2,但E1应大于E2。本项目E1=0.5;E2=0.25。(1)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得8业 分;10分2.2其他 绩 (2)投标人每增加一个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4(因素 要求)的业绩,加1分,本项最多得2分。4)信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基本要求的,得110分誉 0分。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评标办法原条款第3.6.1项修改为: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如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信用等信息存在疑问或无法判断,可通过查询主管部门相关网站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2.评标办法原条款第3.9.1项补充细化为: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技术文件进行打分时,保留小数点后1位,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分时(技术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进行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商务文件评分+技术文件评分+投标价得分。按综合得分由高往低排序,评标委员会依次推荐各标段前3名投标人为第1至第3中标候选人(若不足3名则只推荐相应数量),若出现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单独投标或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可同时参加本次招标 4个标段的投标,每个投标人(包括同一独立投标人、同一联合体、包含同一成员单位的不同联合体)最多只允许中2个标段。评标委员会将按如下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1)评标委员会按标段最高投标限价金额由高到低的顺序优先推荐各标段中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2)第一轮推荐最高投标限价最高(KT-3标段)和次高(KT-1标段)标段的中标候选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3)第二轮推荐最高投标限价次低标段(KT-2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若同一单位在第一轮推荐时被同时推荐为KT-3和KT-1标段两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独立投标人或包含该单位的联合体投标人),则该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包含该单位的联合体投标人)将自动失去作为KT-2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该标段将依据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中标候选人。(4)第三轮推荐最高投标限价最低标段(KT-4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若同一单位在第一轮和第二轮推荐时被同时推荐为2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独立投标人或包含该单位的联合体投标人),则该投标人(独立投标或包含该单位的联合体)将自动失去作为KT-4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该标段将依据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中标候选人。参加不同标段投标的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不可以重复或相同。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上述原则,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作为不良记录上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体系中。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 评分标准(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 评标程序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3.2.2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3.3 第二个信封开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3.4.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4.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3.4.3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4.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3.5.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投标报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5.2 投标人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3.5.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6.2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7.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7.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3.9 评标结果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版权与免责声明:以上信息来源于各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相关企业或个人自行发布,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删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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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交投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第一批科研课题研究协作单位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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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交投建设XXXXX公司2024年第一批科研课题研究协作单位招标公告(招标编号:XJJT-XJJG-FW-2024-0002)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一、招标条件本新疆交投建设XXXXX公司2024年第一批科研课题研究协作单位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新疆交投建设XXXXX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见附件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KT-1; (002)KT-2; (003)KT-3; (004)KT-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KT-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见附件;(002KT-2)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见附件;(003KT-3)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见附件;(004KT-4)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见附件;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11日 10时00分到2024年06月04日 20时00分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11日10:00起至2024年6月4日20:00,登录"新疆交通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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