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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绍兴市上虞城乡生态环保发展有限公司所属2辆报废电动驳运车所有权

日期:2026-06-01

项目编号 GR2026ZJ1004602
项目名称 绍兴市上虞城乡生态环保发展有限公司所属2辆报废电动驳运车所有权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绍兴市上虞城乡生态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绍兴市
挂牌价格 980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5
挂牌日期 2026-06-01
交易方式
转让事项说明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0.05万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3.受让方在转让方安排的专人监督管理下,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取货移交工作,不得超出取货范围。若受让方逾期10天仍未完成全部标的提货的,视为严重违约,受让方放弃剩余标的资产的所有权,转让方有权处置剩余标的资产。 4.买受人负责标的物的拆除、装运等工作及所产生的的费用,并承担安全、环保等责任。 5.除此次标的物以外的设备、建筑物等非转让资产一律不准破坏拆除,如受让方在搬离时损坏转让方建筑物或其他设施,或发生安全事故的,转让方有权按损失程度要求赔偿。 6.如受让方依约履行各项义务,无违约及违反维稳、安全、治安、消防等情况,在完成全部标的物装载运输后,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予于清场。 7.所有转让标的严格以现场实物现状进行交易,转让方与绍兴产权公司、浙交所不保证转让标的的完整、价值、质量、数量、品质、规格等,受让方办理竞买申请登记手续即视为对标的现状的充分了解与认可。 8.所有标的资产均按废品处置,不保证其具有原用途,受让方如按原用途使用而造成危险或出现事故的,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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