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那曲市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日期:2026-06-10
那曲市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那曲市挂牌出让[2026]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经那曲市人民政府同意,那曲市自然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挂牌出让宗地位置、面积、规划条件及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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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宗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年)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 限高(米)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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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W2025-003 |
东至扎西班培工贸有限公司,南至国有空地,西至规划道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那曲分公司),北至规划道路(G109国道) |
6666.7 |
商业 |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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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80% |
12 |
5% |
(一)规划要求:具体规划控制指标以那曲市自然资源局提供的宗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编号:2026那曲市规条申字0034号文件为准。
(二)地勘:对于出让地块未做地下工程勘察,如遇有各类管线、设施设备迁移等情况均由买受人自行勘察设计费用自行承担。
二、出让方式
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除近3年来在那曲市行政区域内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囤地炒地、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或其他不良记录的用地者(包括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个人或其他组织)及法律另有规定的不得参加本次竞买,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三)竞买人需单独竞买。单独竞买的,竞得人必须将竞得地块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开发建设,在整体开发完成前,不得办理土地资产分割登记。
四、公告时间、报价时间、地点
1.公告时间:自2026年06月10日9时30分至2026年06月30日18时00分止;
2.挂牌报价起止时间:自2026年07月01日9时30分至2026年07月10日18时00分止;
3.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26年07月10日18时00分。
4.挂牌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五、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1.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为:竞买申请人自2026年06月10日9时30分至2026年06月30日18时00分前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土地和矿业交易系统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竞买网址)注册账户)查阅,或到西藏旭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索取挂牌出让文件,方能在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完成报名手续。
2.资格预审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30日18时00分止;经那曲市自然资源局对申请人资格审核完毕,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竞买人在2026年06月30日18时00分前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土地和矿业交易系统网址:ggzy.xizang.gov.cn;我参与项目查看竞买人资格预审结果。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竞买资格,自动生成《资格审查通知书》后,方可参加本次挂牌活动。
3.缴纳竞买保证金起止时间:自2026年06月10日9时30分至2026年06月30日18时00分止,以此时间之内实际到账为成功缴纳竞买保证金唯一标准,未实际到账视为不具有竞买人资格。未在要求时限内通过资格审核的竞买人,不得擅自缴纳竞买保证金。
六、宗地起始价、增价幅度及竞买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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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
出让面积 (m²) |
单价 (元/㎡)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加价幅度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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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W2025-003 |
6666.7 |
868 |
578.67 |
17.36 |
5 |
七、交付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西藏旭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
帐 号: 138812532364
注:缴纳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转账单上注明(竞买宗地编号NBW2025-003 号地块竞买保证金),必须以申请人的身份缴纳。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的,自动转入限时竞价程序,以限时竞价结果确定最终竞得人。
(二)宗地交付土地时间,以双方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三)竞得人未按出让合同约定足额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自逾期之日起,按欠缴金额每日加收1‰滞纳金;逾期超过30日仍未全额缴清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追究竞得人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赔偿责任。
(四)本次挂牌公告及挂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宗地存在权属争议、债权债务纠纷等情形的,出让人有权顺延、中止或终止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竞买报名参与方不得以此为由提出任何索赔、补偿及其他不合理要求。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仅接受现场书面报名,不接受口头、邮寄、电子邮件、电话及其他任何形式报名。
(六)竞得人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须严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限开工建设、竣工投产;未按约定开发建设的,将严格依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置。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相关正式文件规定为准。本公告发布后,出让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次挂牌进行延期、中止、终止或变更。请各意向竞买人在交易全程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补充、变更公告,自行留意相关信息更新。
九、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由那曲市自然资源局委托西藏旭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
十、那曲市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那曲市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次仁
联系电话:13989909906 18108912122 西藏旭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0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