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H26-210000-07973
二、项目名称:2026年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现场检查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现场检查法律服务
供应商名称: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1号沈阳市府恒隆广场办公楼1座42层
中标(成交)金额:290,000(元)
评审总得分:84.01(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现场检查法律服务
服务类
名称:2026 年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现场检查(C23019900其他法律服务)
服务范围: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委托,对省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在资金使用、业务开展、接受监管等方面依法合规性及风险状况进行现场检查;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对相关机构现场检查结论和处置工作出具法律意见;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监管部门同意在符合要求的公开媒体发布监管公告或履行法律送达服务。 一、现场检查对象 小额贷款公司116 家、融资担保公司62 家。 二、检查时限 参检机构自2025 年1 月1 日至2025 年12 月31 日的期间的资金运用、业务经营、人员管理和外部融资及合作等情况(根据需要可向前追溯),对参检机构资金情况、“失联”、“空壳”机构的检查延伸至检查日。 三、检查核定类别主要内容 (一)参加2026 年现场检查,并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对相关机构现场检查结论和处置工作出具法律意见。 (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向甲方建议并承担在公开媒体发布监管公告等工作。 (三)对存在“失联”、“空壳”、拒检和其他严重违规等线索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开展直接检查、出具法律意见、对个别机构文书履行法律送达服务。 (四)对违规机构现场检查取证和案卷底稿进行合法性审查。
服务要求:一、相关要求(一)参加 2026 年现场检查,并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对相关机构现场检查结论和处置工作出具法律意见。 (二)对存在“失联”、“空壳”、拒检和其他严重违规等线索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开展直接检查、出具法律意见、对个别机构文书履行法律送达服务。 (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向甲方建议并承担在公开媒体发布监管公告等工作。 (四)对甲方行政处罚措施的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协助甲方相关部门进行听证会、行政复议案件的组织、初审、会审。 (五)合同结束前的两周,为甲方提供 178 家机构的《法律意见书》。二、其他要求 (一)成交供应商需成立工作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项目组长及成员应具有行业相关职业证书并且具有行业相关经验。 (二)成交供应商需确保与采购方日常沟通顺畅及时,并具备较好响应采购方经常性、临时性、应急性工作需求的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为采购方提供相关企业市场监管登记、涉案涉诉、 失信信息、社会yu情方面情况查询等服务,并在约定时间内将查询结果以文本形式送达采购方。
服务时间: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报告: 本项目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热线支持:7×24小时; 现场支持:2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到达。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秦晓云、王威、李娜(包组编号:002)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现场检查法律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辽宁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辽宁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中共辽宁省委金融工作委员会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7号
联系方式:024-869001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省沈抚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34-3号楼1502室
联系方式:024-315134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娜、王磊、马丽君、邹强
电 话:024-31513417
十、附件
采购文件:6.2(澄清版一 002包)2026年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现场检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