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宁远堡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日期:2026-06-23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宁远堡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 | ||
| 行政区域 | 甘肃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6月23日 16:00 |
| 评审专家名单 | 刘万乐,李兴红,李震,贺免容,苏俊俊 | ||
| 总中标金额 | ¥159.6022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雷经理/赵经理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093198788/18919045948 | ||
| 采购单位 |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上海路94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35-861560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甘肃途远招投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秀川街道南滨河中路1128号保利中心写字楼B座925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093198788/18919045948 | ||
| 附件: | |||
| 附件1 |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宁远堡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 ||
| 附件2 | 附件主要标的信息.pdf | ||
一、项目编号:甘财采备字[2026]04832号
二、项目名称: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宁远堡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甘肃科铭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路1683之4号2910室 | 1,596,022.18元 | 91.09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宁远堡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项目):
货物类(甘肃科铭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 | LED 显示屏 |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宁远堡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项目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1.00(项) | 1,596,022.18 | 1,596,022.18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万乐、李兴红、李震、贺免容、苏俊俊(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相关规定,进行市场调节后收取2万元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1日内由中标人以电汇或现金形式支付给甘肃途远招投标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宁远堡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项目):20000元。收取对象:中标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人评审总得分91.09,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
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上海路94号
联系方式:0935-86156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甘肃途远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秀川街道南滨河中路1128号保利中心写字楼B座925室
联系方式:18093198788/189190459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经理/赵经理
电话:18093198788/18919045948
甘肃途远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