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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ZSFJSZ2025100009001002文汇路(淮海路-启扬高速)地下管网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6-23

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YZSFJSZ2025100009001002文汇路(淮海路-启扬高速)地下管网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6-06-23

< !DOCTYPE html PUBLIC "-//W3C//DTD XHTML 1.0 Transitional//EN" "http://www.w3.org/TR/xhtml1/DTD/xhtml1-transitional.dtd">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文汇路(淮海路-启扬高速)地下管网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扬州市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扬数据投资[2025]9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扬州万福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 。项目建设采用: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文汇路(淮海路-启扬高速)地下管网改造工程施工(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文汇路(淮海路-启扬高速)地下管网改造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扬州市

2.3 建设内容:工程施工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本次文汇路地下管网改造工程西起启扬高速,东至淮海路,全长约7.65公里,文汇路为城市主干路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 11000.0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文汇路(淮海路-启扬高速)地下管网改造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包含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排水工程、道路恢复、交安设施、路灯改造、标识标牌、供电土建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施工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技术复杂工程

包含综合管廊工程施工

2.9 工期: 900 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2.10.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0.1.1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 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 申请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 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 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4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2023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 1 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 1 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 3 年。);
(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1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1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3年。);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 3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

3.5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2条款

4.资格审查办法及标准

有限数量制:有限数量制: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本工程采用扬州资审有限数量制,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资审文件第三章。

条款号

审查因素

审查标准

1

审查办法

□合格制,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9 个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 9 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如第9名存在综合得分相同的,则同时入围。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数量等于9个,则上述申请人均可参加投标。

2.1

初步审查标准

申请人名称

申请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申请函签字盖章

申请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

2.2

详细审查标准

申请人的资质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要求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如有)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1.4.2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

无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第3.2.2条所列情形

2.3

评分

标准

财务状况20分)

 

投标人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三年的营业收入平均值大于等于80亿得20分;三年的营业收入平均值大于50亿小于80亿得15分,三年的营业收入平均值小于等于50亿得10分。

评分项指标以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合并报告)为准,上述经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必须提供完整版,以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30分)

 

投标人自20231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每个得15分,此项满分30分。

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

信誉(20)

 

投标人具有第三方信用评估机构或银行出具或中国建筑业协会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的AAA级及以上资信(信用或信誉)等级证书的得20分,AA级得15分,A级得10分,没有的不得分。(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认证体系(15分)

 

1)投标人提供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5

2)投标人提供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5

3)投标人提供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5   

工程奖项15分)

 

投标人20231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承担过的工程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奖(含“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等的,得5 /个;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优质工程奖的,得3/个。(同一项目限评1 次本项得分),本项最多得15 分;

注:

①提供获奖证书或文件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②获奖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或文件刊印时间为准。

 

注:1、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奖项、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奖项、业绩不是申请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2、如为联合体投标,以牵头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进行评审。

5.评(定)标办法及标准

本次招标采用:本项目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

(一)评标细则:总分100分,其中投标报价:80分; 施工组织设计:18分;投标人业绩:2 分;具体明细详见公告附件。(二)定标因素:(1)施工组织设计与招标项目的契合程度以及各施工组织设计横向比较。(2)企业实力 企业体系认证(以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为准)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 定标委员会根据工程项目情况现场拟定答辩题,采用明标书面答题的形式进行,各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经理在规定时间内现场书面作答, 定标委员会根据各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回答进行横向比较。拟派项目经理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答辩。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年06月23日00时00分至 2026年06月29日23时59分。

6.2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申请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 2026年07月06日14时00分。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3 逾期未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6年3月至2026年5月任意一个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资审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8.2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8.3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8.4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8.5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关于公布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人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5〕183号)列入“全省限制市场准入企业(人员)名单”,或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被江苏省城乡与住房建设厅解除限制市场准入(如解除限制应提供省住建厅出具的证明材料)。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2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主体

招标人: 扬州万福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扬州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扬州市邗江区润扬北路19号
联系人: 李工 联系人: 陈遂纾
电话: 电话: 0514-87116778
传真: 项目负责人:
邮编: 225000 传真:
电子邮箱: 邮编: 225100
电子邮箱:

10.2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城市建设监管中心

联系电话:0514-87903751

10.3 异议渠道

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本项目投诉处理执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 办法》(苏建规字【2016】4 号文)。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陈遂纾 联系电话:0514-87116778 通讯地址:扬州市润扬北路19号2楼;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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