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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鹿县老漳河退水渠生态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一标段(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6-26

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巨鹿县老漳河退水渠生态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一标段(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6-06-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巨鹿县老漳河退水渠生态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施工 EPC 工程总承包一标段(重新招标)已由巨鹿县行政审批局巨行审[2023]126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巨鹿县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省级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巨鹿县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琉璃寺渠、王六村渠、张王疃渠的基质改良,砾石床湿地 ,水下森林种植面积,生态护岸,人工湿地。建设地点:琉璃寺渠、王六村渠、张王疃渠。
					
						   2.2 招标范围:该工程一标段的勘察、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3 计划总工期:300  日历天。
2.4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1.1(1)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3)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1.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4信誉要求: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记录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二)拟派项目经理 3.1.6(1)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项目勘察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3)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市政类专业高级职称证书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4)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可以与项目经理为同一人; 3.1.7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3 个; 3.2.2勘察、设计单位不得做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4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下载招标文件等事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6-26 00:00:002026-07-02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巨鹿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 其他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7-21 09:00:00,地点为巨鹿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巨鹿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标。(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盲评,双盲部分编制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巨鹿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石家庄吉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提出,项目负责人:杨京朝,联系电话:0311-89678005。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巨鹿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319-4326356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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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巨鹿县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 石家庄吉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巨鹿县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闽江道66号
邮编: 05525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王强 项目负责人: 杨京朝
电话: 0319-4321330 项目负责人电话: 0311-89678005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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