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龙河中坝、桃花渡防灾安全能力提升工程监理(第二次)
日期:2026-06-25
本招标项目龙河中坝、桃花渡防灾安全能力提升工程已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龙河中坝、桃花渡防灾安全能力提升工程初步设计总投资概算的批复》(石发改审【2026】4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路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路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1 建设地点:石柱县南宾街道、万安街道、三河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2.2.1中坝人行桥:采用5x25.5m钢筋混凝土板拱结构,全长148m,桥面宽度10m;
2.2.2桃花渡车行桥:主桥采用跨径80m的钢筋混凝土箱形拱桥,南引桥为2x17.5m预应力现浇混凝土箱梁,北引桥为1x13m变宽现浇空心板,桥面宽15m,桥梁全长142m,引道建设长度 127m。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5370.3494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4373.5577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84.54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所涉及到的所有建设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修复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监理服务内容包括对整个工程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一履职”即:质量控制、造价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的监理职责。
2.5 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54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 标 人: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路事务中心 | 代理机构: | 重庆诚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石柱县南宾街道滨河中街10号附20号 | 地 址: |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万安街道万寿大道119号 |
| 邮 编: | 邮 编: | 409100 | |
| 项目负责人: | 冉马光 | 项目负责人: | 张悦林 |
| 电 话: | 023-73332489 | 电 话: | 023-73397336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312665108@qq.com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事务中心 | ||
| 电 话: | 023-7337703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