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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中关于“本次招标工程设计费是施工图设计费占工程设计费的 60%”的表述存在理解不清之处。该条款未明确设计费是否以控制价为基础进行计算,也未明确是否在控制价基础上下浮 40% 后再由投标人报价,容易导致投标人在报价口径上产生差异。 请招标人明确:设计费的计算基数及计算方式;“施工图设计费占工程设计费的 60%”的具体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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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的工程设计费的招标控制价为762360.00元,说明(本次招标施工图设计,服务费占总工程设计费的60%,即高州市投资审核中心概算审定的工程设计费为127.06万元×60%=7623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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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有资料分析,本项目可能已有初步设计或可行性研究等前期成果,但招标文件未完整提供相关资料。投标人无法掌握现状调查、可研、初步设计等基础资料,将难以对设计工作量、施工内容及运营维护成本进行准确判断。若招标人在招标前7日提供相关资料,则会导致投标人在7日内无法完整准备投标文件。 请招标人提供: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或其他前期设计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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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认可投标人提出的关于前期资料的需求。为保障各投标人充分了解项目背景与设计意图,准确进行报价测算,招标人将在本答疑问中,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向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免费提供本项目的相关基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文件及图纸等。
特别说明:上述资料仅供投标人参考,用于辅助理解项目概况。投标人应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并结合自身经验进行报价,招标人对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承担连带责任。若因投标人未充分研读资料或未进行现场踏勘导致的报价偏差,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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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程概算审核报告,本项目工程造价已经进行审核并形成相关成本测算基础。但招标文件对工程造价组成、各专业工程费用边界、不可预见因素、暂列金额、暂估价、运维费用、后续变更调整等内容未作充分明确。同时,合同模板中关于质保金返还节点的约定不够明确,可能影响承包人资金回收安排及报价测算。 请招标人明确:质保金的扣留比例、返还节点、返还条件及是否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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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组成部分强调以概算清单为准,工程概算审核报告书已作为招标公告附件公示,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3.2项已详细说明(安全生产措施费、暂列金额、暂估价按相关规定计算后单独列支,工程结算时不参与下浮。)
质保金部分已在招标文件P161页合同模板专用条款14.6详细说明,请投标人认真研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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