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监利市发展和改革局(监利市粮食局)2026年监利市重大项目谋划及咨询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日期:2026-06-30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6年监利市重大项目谋划及咨询服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监利市发展和改革局(监利市粮食局) | ||
| 行政区域 | 监利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6月30日 10:14 |
| 评审专家名单 | 宋庆,邹谱,李琅 | ||
| 总中标金额 |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舒智浩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235602887 | ||
| 采购单位 | 监利市发展和改革局(监利市粮食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监利市容城镇荆江路22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55456066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正大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80号望庭国际2幢11701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235602887 | ||
监利市发展和改革局(监利市粮食局)2026年监利市重大项目谋划及咨询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421023202606000542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088-2026-00216
三、项目名称
2026年监利市重大项目谋划及咨询服务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思城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洪山区洪山街马湖村创意天地三、四期创意工坊9号2层2号-1
中标(成交)金额:67.000000(万元)
综合评分法:95.09(分)
服务类 |
名称:2026年监利市重大项目谋划及咨询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五、评审小组成员
宋庆,邹谱,李琅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6-06-29
2、评审地点: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收费金额:1.0050(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登录“监利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s://tp.jzcz.me:9999/jianli/index_jianli)凭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具体请联系监利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 0716- 3325273,联系人:谭伟。 2、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采购文件工本费。 3、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鼓励采购人实行政府采购预付款制度。对于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不低于合同款金额 30%的预付款,对于中小企业,该比例适当提高至40%以上。 4、采购文件均应落实在政府采购中异常低价问题审查的相关要求: (1)在“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中增加:异常低价审查内容:(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 65%的(注:此处由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填写范围不得低于 50%,最高不得超过 65%);(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 65%的(注:此处由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填写范围不得低于 50%,最高不得超过65%);(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65%的(注:此处由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填写范围不得低于 45%,最高不得超过 65%);(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中“6.报价合理性说明”的内容调整为: 6.1审查情形:按照<>(财库[2026]2号)规定,自 2026年 2月 1 日起,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异常低价情形,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本项目适用情形详见“异常低价审查内容”的规定。6.2资料要求: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第 1项至第 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 30分钟。其中,属于第 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6.3审查要求: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6.4评审组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6.5记录及归档: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 5、以上所称供应商投标系统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投标系统。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监利市发展和改革局(监利市粮食局)
地 址:监利市容城镇荆江路228号
联系方式:13554560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正大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80号望庭国际2幢11701室
联系方式:132356028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舒智浩
电 话:13235602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