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石鼓路(南段)单向交通组织工程(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6-06-30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石鼓路(南段)单向交通组织工程(三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集美街道办事处 | ||
| 行政区域 | 集美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6月30日 18:33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6月30日至2026年07月07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07月13日 09:15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 ||
| 预算金额 | ¥296.25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吴秋萍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2-6205320 | ||
| 采购单位 |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集美街道办事处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厦门市集美区集美街道石鼓路8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2-668671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厦门市沅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街道月美嘉园39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2-6205320 | ||
项目概况
受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集美街道办事处委托,厦门市沅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对[350211]XMYP[CS]2026001-2、石鼓路(南段)单向交通组织工程(三次)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石鼓路(南段)单向交通组织工程(三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7月13日 09时15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211]XMYP[CS]2026001-2
项目名称:石鼓路(南段)单向交通组织工程(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62,500.00元
采购包1(石鼓路(南段)单向交通组织工程(二次)):
采购包预算金额:2,962,5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638,620.00元
磋商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1-1 | B02050000-城市道路工程施工 | 石鼓路(南段)单向交通组织工程 | 1(项) | 否 | 项目位于集美区集美街道,主要对石鼓路、岑西路、银亭路、集源路等道路进行单向交通组织改造,包括设置非机动车道,拓宽道路,新增交通标志,增设红绿灯和单向通行电警抓拍监控等。另拆除占用岑西路道路红线的临时祖厅,于岑西路89号之109新建一处祖厅。 | 2,962,500.00 | 建筑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以开工令通知的开工之日起180 日历日内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出具竣工验收报告”。若成交供应商承诺提前完工的,则按照承诺的工期天数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本项目允许采用“资格承诺制”,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规定,供应商也可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响应文件附件3-4-1)参加采购活动,提供该承诺函的,响应文件中可不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并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和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供应商提供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已届满的,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资质审批部门关于资质证书自动延期的有关文件。;(4)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审当天查询结果为准。;(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要求之一:(1)供应商须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进行自我认定和声明,本项目要求承接工程的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承接本工程项目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本工程项目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五章的相关格式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6)(1)本采购包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要求的方式:整个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供应商需按第三章补充条款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否则响应无效。。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
绿色建材:按照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4〕36号)、《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5年版)》等规定执行。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06-30 至 2026-07-07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7-13 09:15: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D区谈判答辩室5(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
时间:2026-07-13 09:15: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D区谈判答辩室5(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响应供应商可不前往开标现场,但应确保自身设施、设备、网络环境状况良好,在开标时自行登录采购系统,线上观看开标流程,并按规定在开标时段对响应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远程签章。响应供应商前往开标现场的,应自行携带可解密、签章的设备,开标现场不单独提供解密、签章设备,磋商文件中与本处不符的,以此处为准。 远程开标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400-161-2666、0595-22135050、0595-22132281。本项目有磋商环节并需要线上二次报价,供应商请保持系统处于登录状态,并持续关注【评审等候大厅】的磋商进度,以备在规定时间内响应线上二次报价。响应供应商因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观看开标流程、远程解密或签章或磋商环节线上二次报价的,后果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集美街道办事处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集美街道石鼓路82号
联系方式:0592-66867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厦门市沅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街道月美嘉园39号
联系方式:0592-62053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秋萍
电话:0592-6205320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厦门市沅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厦门市沅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