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临湘市博物馆临湘博物馆历史文物陈列布展(装修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6-07-01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临湘博物馆历史文物陈列布展(装修工程)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临湘市博物馆 | ||
| 行政区域 | 湖南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7月01日 17:14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7月02日至2026年07月08日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临湘市南正街彭家巷吃水胡同西26号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07月13日 11:09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临湘市南正街彭家巷吃水胡同西26号 | ||
| 预算金额 | ¥95.064605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 | 临湘市博物馆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临湘市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967300550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临湘市南正街彭家巷吃水胡同西26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9908403899 | ||
临湘市博物馆的临湘博物馆历史文物陈列布展(装修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项目概况
临湘博物馆历史文物陈列布展(装修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临湘市南正街彭家巷吃水胡同西26号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7月13日 11点09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采购项目编号:CGXM2026430682000003
2、采购项目名称:临湘博物馆历史文物陈列布展(装修工程)项目
3、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6)430682000002-1
4、合同履行期限:临湘博物馆历史文物陈列布展(装修工程)项目:详见磋商文件;
5、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临湘博物馆历史文物陈列布展(装修工程)项目 | 950646.05 | 临湘博物馆历史文物陈列布展(装修工程)项目 | 符合清单要求 | 1 | 950646.05 |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名称:临湘博物馆历史文物陈列布展(装修工程)项目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及福利性单位)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名称:临湘博物馆历史文物陈列布展(装修工程)项目
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2、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时间:2026年7月2日至2026年7月8日,每天上午9:00:00 至12:00: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临湘市南正街彭家巷吃水胡同西26号
3、方式:线下获取
4、售价:0元
1、截止时间:2026年07月13日 11点09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临湘市南正街彭家巷吃水胡同西26号
1、开启时间:2026年07月13日 11点09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临湘市南正街彭家巷吃水胡同西26号
1、本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本公告选项:☑ 表示选择,☐ 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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