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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与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天津市农业机械质量鉴定中心、天津市农药兽药检定中心) 天津市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与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2026年农业生态环境监测项目-专用材料购置 (项目编号:TJBD-2026-A-098)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7-02

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天津市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与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天津市农业机械质量鉴定中心、天津市农药兽药检定中心) 天津市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与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2026年农业生态环境监测项目-专用材料购置 (项目编号:TJBD-2026-A-098)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6-07-0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与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2026年农业生态环境监测项目-专用材料购置
品目

采购单位天津市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与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天津市农业机械质量鉴定中心、天津市农药兽药检定中心)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6年07月02日 18:5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7月03日至2026年07月09日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评标室三)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7月15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评标室三)
预算金额¥9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妍、闫楠、杨姣姣、郝文杰
项目联系电话022-24213608
采购单位天津市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与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天津市农业机械质量鉴定中心、天津市农药兽药检定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西湖道5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女士,022-27385881
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24213608
天津市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与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天津市农业机械质量鉴定中心、天津市农药兽药检定中心) 天津市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与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2026年农业生态环境监测项目-专用材料购置 (项目编号:TJBD-2026-A-098)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与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天津市农业机械质量鉴定中心、天津市农药兽药检定中心) 天津市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与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2026年农业生态环境监测项目-专用材料购置 (项目编号:TJBD-2026-A-098)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7月02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与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天津市农业机械质量鉴定中心、天津市农药兽药检定中心)

项目概况
      天津市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与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2026年农业生态环境监测项目-专用材料购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财务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7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BD-2026-A-098
项目名称:天津市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与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2026年农业生态环境监测项目-专用材料购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万元
最高限价:9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价预算(万元)最高限价(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7474其他基础化学品及相关产品调谐液1瓶、超微波消解仪专用橡胶圈6个、有机尼龙微孔滤膜6盒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包不接受进口产品磋商。
第2包1616其他基础化学品及相关产品镉Cd单元素标准溶液1瓶、24元素混标标液1瓶、水中六价铬成分分析标准物质1瓶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包不接受进口产品磋商。
合同履行期限:1.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分批供货,采购人提出需求后,成交供应商在14个自然日内完成供货。特殊时效性货物要求成交供应商在7个自然日内完成供货(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2.所采购全部货物应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供货(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第1包:(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第1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5)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包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第2包:(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第2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5)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或磋商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度或2026年度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4)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查询磋商当日17:00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8)第1包:本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第2包: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03日到 2026年07月0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财务室)
方式:现场现金发售,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7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评标室三)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7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评标室三)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交纳磋商保证金:第1包:壹万肆仟元整,第2包:叁仟贰佰元整,供应商最迟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以支票、本票、汇票、银行汇款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将磋商保证金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支票退票、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供应商未缴纳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须标注所投项目编号)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天津河东支行账号:441150100100274018户名: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与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天津市农业机械质量鉴定中心、天津市农药兽药检定中心)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西湖道50号
  联系方式:王女士,022-273858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
  联系方式:022-242136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妍、闫楠、杨姣姣、郝文杰
  电 话:022-24213608

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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