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襄湖总部基地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6-07-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襄湖总部基地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河北邢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邢东新区)城市建设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襄湖总部基地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备案信息(邢高新批投资[2026]5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顺德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顺德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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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3800万元,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为3394.53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立足区域互联互通、存量资产高效利用、园区规划落地及内部循环路径优化提升,对原园博园现有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改造道路总长度约8000米;设置景观围挡总长约1000米;优化园区水系,梳理水系总长约360米;绿化提升总面积约30000平方米。通过系统性改造完善园区基础设施、优化园区整体环境、畅通园区内部循环体系。配备消防、安全、环保等设施。
建设地点:邢台高新区邢州大道以南,泉北大街以北,永安路以东,东华路以西。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设计单位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施工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企业资质情况和状态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建筑业企业信息查询”栏目显示情况和状态为准。)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3.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3.4其他:/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应提供); □3.5自 / 年 / 月 / 日以来完成过 / 业绩; □3.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法定代表人与企业经理为同一人的应提供任命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应提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二)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 执业资格;□ /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 /
3.1.3其他要求: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3 年6 月 15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4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5 / 。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3.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7-03 00:00:00至2026-07-10 00: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邢台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6.198.121:8888/sszt-zyjyPortal/)(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7-24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邢台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6.198.121:8888/sszt-zyjyPortal/(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邢台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邢台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向盛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 方天舒 ,联系电话:18830937168 。招标人:河北顺德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吴项宇,联系电话:0319-5273999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邢东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319-3880108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不收费
13.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河北顺德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盛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邢台市邢东新区园博园北门游客中心二层—01室 | 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丽都路3号1、2幢236号 |
| 邮编: | 054000 | 邮编: | 610000 |
| 联系人: | 吴项宇 | 项目负责人: | 方天舒 |
| 电话: | 0319-5273999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18830937168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18830937168@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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