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浙EY7051商务车转让
日期:2026-07-03
| 项目编号 | GR2026ZJ1006859 |
|---|---|
| 项目名称 | 浙EY7051商务车转让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湖州安达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湖州市 |
| 挂牌价格 | 29,250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10 |
| 挂牌日期 | 2026-07-03 |
| 交易方式 | |
| 转让事项说明 |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浙交汇”平台的存管银行,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本次转让仅为车辆,不含车牌;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3.本次转让产生的转、受让方双方服务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4.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方可办理过户手续。 5.转让方指定账户为:(户名:湖州安达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湖州中行营业部,账号:359758357647)。 6.标的移交前,受让方需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1万元车辆过户保证金。受让方须在取得产权交易凭证后15天内办理完过户手续,过户手续完成后,转让方通过指定账户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车辆过户保证金。 7.车辆过户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办理车辆过户时受让方应先将车辆恢复原状,所需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标的权属过户登记事宜,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受让方在办理转让标的权属过户登记事宜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等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8.过户前的违章罚款及扣分由转让方承担,过户后的违章罚款及扣分由受让方承担。 9.意向受让方需符合转让标的注册登记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本地区车辆买卖设置的各项政策及法规,如因不符合本地区车辆买卖政策或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则由意向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10.外迁车辆需满足迁入地车辆管理部门准入条件,具体准入条件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咨询当地车管部门,转让方和组织人不负责相关信息的核实确认,车辆一旦外迁提档不得退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