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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26-2029年度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7-07

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26-2029年度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6-07-0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26-2029年度物业管理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广东省公告时间2026年07月07日 10:1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7月07日至2026年07月14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29日 09:30
开标地点远程开标
预算金额¥841.6612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020-83186891(如电话联系不上可发邮件);邮箱:caigou2@gd.gov.cn
采购单位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大良凤南路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57-22663773
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0-83186891(如电话联系不上可发邮件);邮箱:caigou2@gd.gov.cn
附件:
附件1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26-2029年度物业管理服务招标文件(2026070602).zip
附件2委托代理协议.pdf

项目概况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26-2029年度物业管理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7月2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PCGD262146FG152J

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26-2029年度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416,612.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26-2029年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8,416,612.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物业管理服务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26-2029年度物业管理服务1(项)详见采购文件8,416,612.00-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服务期限内双方每一年签订一次合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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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且标注验证码的财务审计报告。该报告须按照《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 号)要求,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并取得全国统一验证码;②同时提供a.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b.《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26-2029年物业管理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以分包形式预留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给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即分包合同金额的70%)。(允许分包的采购标的详见“用户需求书”部分)。
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供应商非采购主要标的对应行业(物业管理)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必须将允许分包的标的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中小企业,且分包金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要求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中须有小微企业,且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须符合分包标的对应行业(具体见采购需求 )的政策划分标准。投标(响应)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双方盖章)以及《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声明接受分包供应商的中小企业情况,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属于采购主要标的对应行业(物业管理)划分标准的中型企业,必须将允许分包的标的全部或部分分包给小微企业,且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须符合分包标的对应行业(具体见采购需求 )的政策划分标准。投标(响应)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双方盖章)以及各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声明供应商及接受分包供应商的中小企业情况,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属于采购主要标的对应行业(物业管理)划分标准的小微企业的,可以不作分包,投标(响应)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如采取分包的,将需求允许分包的内容全部或部分分包给小微企业,小微企业须符合分包标的对应行业(具体见采购需求 );投标(响应)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双方盖章)以及《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声明投标供应商及接受分包供应商的中小企业情况,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1)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2)允许分包标的为本项目(包组)非主体非关键内容。除允许分包的标的外,其它标的不允许分包。(3)分包标的如果仅涉及一个行业,可以只分包给一家供应商。分包标的如果涉及多个行业的,则供应商应将对应不同行业的分包标的分包给不同的分包供应商。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 - 2017)的规定:“对于已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收入、资产、规模类型等等应与统计部门报表保持一致。对于未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所属行业,当企业从事两种以上的经济活动时,按照企业从事的主要活动确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收入、资产等等应按照上年度末实际情况填报,并应确保在争议纠纷处理时,可提供相关数据的来源依据”,一家企业只能对应一个行业。本项目(包组)分包标的如果涉及两个行业,请供应商分包给不同的接受分包供应商;如果出现同一接受分包供应商对应两个行业的,将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5)《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要求见《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粤财采购〔2024〕11号)的规定,供应商可登录https://czt.gd.gov.cn/zfcg/content/post_4497011.html查阅。)。(6)采购文件第三章“投标人/供应商须知”中“须知前附表”中条款名称“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为平台系统固定表述。该条款名称可能与其对应内容,以及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表述不一致。如出现不一致的情形时,应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及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应的具体内容表述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26-2029年物业管理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7月07日 2026年07月1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7月2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远程开标

开标地点:远程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提醒: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远程开标提醒:

(1)由云平台进行自动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唱价现场,不需要到现场提交纸质或电子光盘投标/报价文件。

(2)开标/唱价会,留意并进入云平台“开标大厅”右侧的“开标消息”栏目。

(3)开标/唱价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解密时限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投标/报价人不按要求进行解密,视为无效投标/报价。因技术问题导致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解密的,可以通过特殊通道上传备用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投标/报价人需保证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版本一致(即两份文件为投标客户端同时生成)。

(4)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5)请投标/报价人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报价。

(6)在开标/唱价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报价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地  址:大良凤南路3号

联系方式:0757-226637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联系方式:020-83186891(如电话联系不上可发邮件);邮箱:caigou2@gd.gov.cn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020-83186891(如电话联系不上可发邮件);邮箱:caigou2@gd.gov.cn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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