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26WT068挂牌公告
日期:2026-07-08
东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挂牌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地块 位置 | 用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年)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元/ m2) | 产业 类型 | 起始价 (万元) | 报价 增幅 (万元) |
2026WT068 | 东莞市万江街道新村社区 | 37361.57 | 工业用地 (M1一类工业用地) | 50 | 2.0≤R≤3.5 | M≤50% | ≥14991 | 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C3561) | 5890 | 100 |
(一)宗地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水、通电、通路,按现状出让,宗地成交后30日内由万江街道办事处将出让宗地按现状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二)竞买保证金设定为1178万元人民币。
(三)规划建设要求:1.竞得人须按规字第2026-84-1004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要求进行建设;2.该地块开发建设期为2年,宗地建设项目在 2027 年 3 月 6 日前开工,在 2029 年 3月 6 日前竣工,地块中的工业项目控制指标需符合自然资发〔2023〕72号文件的要求。
(四)地块的建设环保标准须符合《关于万江街道申请设定2026年1004号一类工业用地地块环保控制指标的复函》的要求。(由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监管)。
(五)地块项目应当按照基本级或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和装配式建筑有关要求进行建设,并按要求落实相关人防措施要求。(由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管)
(六)竞得人须与东莞市万江街道办事处签订《项目投资效益协议》,在土地使用期限内申请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必须获得万江街道办事处同意,转让后的受让人须继续履行《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含补充条款)的条款(由东莞市万江街道办事处监管)。
(七)竞得人在宗地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自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该地块属于东莞市高品质、低成本优质产业空间项目,具体按照《推动高品质、低成本优质产业空间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相关要求执行。本宗地项目建成后,允许土地竞得人按政策申请产业用房分割转让,最高分割转让比例为产业用房总建筑面积的100%,销售价格及租赁价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由政府相关部门审定。项目销售及租赁对象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由政府相关部门审定,由东莞市万江街道办事处与入驻企业签订产业监管协议,落实产业监管要求。(由东莞市万江街道办事处监管)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竞买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只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单独申请;(二)竞买申请人所运营的项目必须为 “东莞市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东莞市重大项目(含重大预备项目)。但竞买申请人具有以下情况的除外:①凡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竞买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由东莞市万江街道办事处协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查)。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本次网上挂牌交易活动通过东莞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s://auct.dgggzy.cn/dggt/HomePage/list)进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可详见《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申请人可在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与竞买。
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公开出让申请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8 月 5 日 17 时整,网上报价期限为:2026 年 7 月 28 日 9:00 至 2026 年 8 月 7 日 11:00 。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二)本宗地的成交价款付款期为6个月,分2期支付,即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后30日内缴付地价款的50%,6个月内付清所有地价款(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地价款的付款时间以缴费人到税务部门完成缴费手续后开具的《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的时间为准。除所有成交价款外,竞得方还须同时另行交付下列税费(税费标准按现行规定计算,如有变动,以《2026WT068 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收费提示》为准):契税(按成交价的3%计征)、印花税(按成交价的0.5‰计征)等。
(三)宗地成交后,受让人需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25日内付清定金(定金金额相当于保证金金额,可委托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宗地定金,如保证金金额低于成交价款的10%,定金按成交价款的10%设定)。定金抵作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七、联系方式
(一)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大道268号测绘大厦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26983293
(二)万江街道办事处
联系地址:万江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龙先生 联系电话:22701608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