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大足区濑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污水治理工程
日期:2026-07-10
本招标项目大足区濑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已由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大足发改资[2024]7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大足区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大足区鑫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污水治理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建设地点:大足区棠香街道、龙岗街道、智凤街道、中敖镇、珠溪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建DN315污水管网24.21公里,DN400污水管网3.88公里,DN800顶管0.9公里,PVC160支管20公里;新建检查井1105座;新建30立方米化粪池1座、12立方米化粪池2座、6立方米化粪池1座及相关附属设施。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约5600.68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4149万元
2.4 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答疑、补疑以及澄清文件为准。
2.5 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方式一: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 标 人: | 重庆市大足区鑫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盟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大铜路污水处理厂内 | 地 址: | 重庆市两江新区龙湖MOCO1期1栋21-28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张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郑老师 |
| 电 话: | 13635470333 | 电 话: | 16623679745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电 话: | 023-4376900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