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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鹅潭陆居路AF020208地块项目代建管理服务招标公告-白鹅潭陆居路AF020208地块项目;白鹅潭陆居路AF020208地块项目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开挖工程

发布时间
2026-07-11

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白鹅潭陆居路AF020208地块项目代建管理服务招标公告-白鹅潭陆居路AF020208地块项目;白鹅潭陆居路AF020208地块项目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开挖工程

日期:2026-07-11

白鹅潭陆居路AF020208地块项目代建管理服务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604-440103-04-01-654096,2605-440103-04-01-558798
投资项目名称 白鹅潭陆居路AF020208地块项目;白鹅潭陆居路AF020208地块项目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开挖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白鹅潭陆居路AF020208地块项目代建管理服务
标段名称 白鹅潭陆居路AF020208地块项目代建管理服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东,芳村大道以北,陆居路以西。
资金来源 自筹 资金来源构成 企业自筹:国有投资
招标范围及规模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白鹅潭陆居路AF020208地块项目代建管理服务 2.1.2工程建设规模:拟建设一栋总部经济大楼,写字楼层数为地下 4 层,地上 55 层,建筑高度 248m,裙楼建筑高度24m,总用地面积 10044.98 ㎡,总建筑面积 144050.00 ㎡,其中,计容面积 111200.00 ㎡,不计容面积 32850.00 ㎡,配备机动车位 712 个,非机动车位 782 个。(最终建设规模以可研批复及用地规划条件为准)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273665.00 万元。其中:建设工程投资 260465.09 万元,具体包含工程建设费 111100.00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 145365.09 万元、预备费 4000.00 万元。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整栋建筑建设和内部装修(以全部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建设内容为准),甲方可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2.1.3工程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东,芳村大道以北,陆居路以西。 2.1.4项目现状:本项目目前已取得《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备案证》。 2.1.5项目总工期要求:项目总工期目标暂定为60个月,自项目签发开工令之日起算至本项目整体通过竣工联合验收并交付使用之日止。 2.1.6代建服务期要求:自项目代建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至本项目交付招标人后的缺陷责任期满。代建服务期限届满后,如合同约定的代建工作未完成的(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竣工结算及决算的管理工作未完成、竣工验收后尾项(甩项)工程和缺陷整改工作(如有)未完成或该等工作的质量保修管理工作未完成等),中标人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直至完成全部代建工作,中标人不得因此要求增加任何费用或提出其他要求。
招标内容 2.2.1招标内容:项目建设全过程(全周期)管理,涵盖项目前期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移交质保阶段全流程统筹管理。对项目前期准备及项目质量、安全、工期、投资及预算、合同、信息等进行管理、控制并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按照招标人要求,以招标人和/或中标人名义办理项目有关规划、勘察设计、施工、排水排污、消防、供电、供水、供气、人防、节能环保、劳动安全、卫生防疫、档案移交、验收保修等各类相关审查和申报审批的手续。 (2)按照国家、广东省、广州市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组织项目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施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材料设备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上与项目相关的招标采购工作。 (3)对设计工作进行管理,组织设计优化(在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各阶段均应落实项目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装配化装修、海绵城市、建筑信息模型(BIM)等专项)、设计报批、设计施工交底、重大设计变更审查申报等,其中:消防设计、涉铁、文物保护等各类需要通过政府相关部门评审,评审中所涉及的费用已包含在本项目设计中(超限高层抗震专项审查,人防设计专项审查,民航空管控高评审,幕墙专项审查,消防专项审查等)。 (4)对项目工期进行管理,编制项目进度总体计划、实施(优化)方案和控制措施,并组织设计单位、各参建单位按计划建成项目。 (5)对项目质量进行管理,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对质量事故原因、责任进行核查和组织处理,督促监理单位履职,组织项目初步验收、档案管理移交及竣工验收。 (6)对项目投资进行管理,编制项目总体投资计划、各分项投资计划并进行控制,对重大投资变更进行审查申报,对资金支付进行审查申请,组织工程结算、决算。中标人理解并接受,造价控制是本项目投资管理最重要的内容,中标人应采取有效措施(如优化设计、合理化建议等),严格按招标人的要求对专业工作单位的索赔进行认真负责的审核,并提出专业的意见或建议,保证实现招标人要求的造价控制目标。 (7)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合同、档案、信息进行管理。 (8)接受并配合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单位的监督。 (9)组织项目专业验收、总体竣工验收,解决各类验收问题和责任缺陷期内的保修期质量问题,协助招标人办理产权证明,做好项目移交手续。 (10)负责未在本需求中明确列举但属于为完成本项目代建职责所需的其他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隐含的或附带的工作),所需费用已包含在代建费中,中标人不再向招标人主张增加代建费。 注: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委托人要求及合同约定。
工期(交货期) 2.1.6代建服务期要求:自项目代建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至本项目交付招标人后的缺陷责任期满。代建服务期限届满后,如合同约定的代建工作未完成的(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竣工结算及决算的管理工作未完成、竣工验收后尾项(甩项)工程和缺陷整改工作(如有)未完成或该等工作的质量保修管理工作未完成等),中标人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直至完成全部代建工作,中标人不得因此要求增加任何费用或提出其他要求。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1123.7800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 3.2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2)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 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具备上述(1)~(4)中至少一项资质;不同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各自资质认定;同一专业组成的联合体按资质等级较低方确定资质等级。 3.4拟承担本项目代建工作的项目负责人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 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或建筑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一级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一级注册造价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中的任一种资格,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注:(1)上述项目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法人企业正式员工,需提供近1个月(2026年5月)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 (2)①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自动划分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实施分级前的注册造价工程师,需同时提供“http://zaojiasys.jianshe99.con造价师注册信息查询”查询网页信息截图打印件,注册单位需是本单位,且状态为“正常”。②如为咨询工程师(投资)的,需提供在本单位进行执业登记的登记证书。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组成最多不超过2家单位,其中明确1家单位作为主办方,1家单位为成员方。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联合体工作协议需明确约定主办方的职责权限,以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内容、范围和相应责任,确保联合体具备完成本项目任务的整体能力。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符合1.4.2投标人须知规定。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出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格式六“资格审查材料 (四)投标人承诺书”)。 (2)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以《投标人声明》为准。 (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注: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4拟承担本项目代建工作的项目负责人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 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或建筑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一级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一级注册造价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中的任一种资格,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注:(1)上述项目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法人企业正式员工,需提供近1个月(2026年5月)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 (2)①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自动划分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实施分级前的注册造价工程师,需同时提供“http://zaojiasys.jianshe99.con造价师注册信息查询”查询网页信息截图打印件,注册单位需是本单位,且状态为“正常”。②如为咨询工程师(投资)的,需提供在本单位进行执业登记的登记证书。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不涉及资格业绩。
其他要求:详见本公告附件内容。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gzggzy.cn)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6-07-11 00:00:00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7-31 09:00:00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7-31 09:00:00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6-07-31 09:00:00 开标地点 第2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招标人 广州市荔湾区创迅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海北四街与海北二街交叉口广州市激光与增材制造产业园10楼
招标人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 020-81989493
招标代理机构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春融三路7号南方财经大厦32层
招标代理联系人 黄德兴、郑锦旭、付威、唐苏辉、吴天晖、宋晋刚 联系电话 15920177102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荔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 020-81633930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详见本公告附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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