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新疆中新铁路建设有限公司转让所属一台BOMAGBW202AD-2压路机
日期:2026-07-13
| 项目编号 | N0125WZ2602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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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新疆中新铁路建设有限公司转让所属一台BOMAG BW202 AD-2压路机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新疆中新铁路建设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拜城县 |
| 挂牌价格 | 1.65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10 |
| 挂牌日期 | 2026-07-13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转让事项说明 | 1. 本次评估结论系含增值税价,不含拖车费用。 2. 本次转让资产目前处于闲置状态,已无法使用,评估值为可回收价。 3. 本次转让资产为转让方上级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转让方投资所得,其登记证、行驶证所有人名称为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变更,转让方已出具说明,承诺资产归转让方所有。 4. 受让方须在转让方要求的交割期限及处置范围内,完成本次闲置机器设备的拆除、拉运等工作;由此产生的拆除、运输等全部费用,以及安全、环境污染相关的全部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需清运拆除、装运标的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垃圾、废料,并在装运完成后清理现场,保证场地整洁。 5. 意向受让方须到现场对本次处置资产进行现场查勘,报名时须持双方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原件及意向受让方报名资料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报名并交纳保证金。 6. 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转让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不代表新疆产权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提醒意向受让方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标的使用现状、规格型号、标的瑕疵等相关情况,自行实地考察标的状况。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与标的现状完全一致;意向受让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受让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意向受让方受让后,自行承担因不了解标的现状而产生的相关风险,由此产生的相关纠纷和责任与转让方和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7.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