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 | 天津东方奥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120116238792263D | |
企业地址: | 天津开发区鲲鹏街9号5门302室 | |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 | 该公司于2020年6月19日参与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_原市委办公区维修工程(7#楼室内装饰工程)项目(编号HC﹝2020﹞0294,预算金额518.28万元)采购活动时,递交了《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其中包含《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声明为小型企业,在评审中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比例并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你公司向市政府采购中心递交了《弃标函》,表示公司确非小微企业,放弃该项目的成交资格。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规定的违法行为。 | |
处罚结果: | 1.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八的罚款,处罚金额人民币41462.6元;2.列入政府采购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3.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 | |
公布日期: | 2022-07-29 09:20 | |
处罚日期: | 2022-07-05 | |
公布截止日期: | 2025-07-05 | |
执法单位: | 哈尔滨市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