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经济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报来《宿州经开区河道防洪排涝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报告表》评价结论。宿州经济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拟投资39540.24万元,于宿州经济开发区境内,实施****凌河、大陈沟、运粮河、余沟综合治理工程。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清淤疏浚、岸坡整治、苗木种植等。治理长度共计14.95千米(其中****凌河1.95千米,大陈沟5.15千米,运粮河5.2千米,余沟2.65千米)。该项目已由宿州经济开发区经济与科技局批准立项(项目代码:2302-341361-04-01-574085),并取得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经开中心用地情况说明。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中所列工程性质、规模、内容、地点、工艺流程和配套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二、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相关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三、在项目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须重点落实以下要求:1、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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