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9日,省人民政府以《关于光明路涡河大桥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2024〕131号),批准征收集体所有土地4.4115公顷(66.1725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第二十一条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土地范围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亳州****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五社区管理中心望龙社区、第八社区管理中心车埠口村范围内。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本次批准征收土地面积4.4115公顷(66.1725亩),其中:农用地3.1840公顷(47.7600亩),含耕地2.3999公顷(35.9985亩)、永久基本农田0公顷(0亩);建设用地1.2275公顷(18.4125亩);未利用地0公顷(0亩)。具体现状如下:1.地块一征收第八社区管理中心车埠口村集体所有土地2.7460公顷(41.1900亩)。其中:农用地2.7460公顷(41.1900亩),含耕地2.3625公顷(35.4375亩)、永久基本农田0公顷(0亩);建设用地0公顷(0亩);未利用地0公顷(0亩)。...
安华招标网 采购招标导航网
京ICP备09066321号
网站投诉电话:56281882 法律顾问:北京陆扬律师
关注公众号
及时获取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