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光明街道机关第二食堂餐饮管理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光明街道机关第二食堂餐饮管理服务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服务标准和要求: (一)服务范围 光明街道机关第二食堂。 (二)服务要求 1、服务内容: (1)采取“包工不包料”的模式,中标方派驻专业服务团队到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机关第二食堂,提供优质的膳食管理服务, 负责工作日早、中、晚以及节假日、周末等工作人员供餐、及采购单位要求的其他供餐服务等。 (2)中标方只能从事为采购方食堂提供餐饮加工服务的主副食品的制作,未经采购方书面许可,不得制作其他商品和服务。 (3)采购方负责提供主副食原材料,提供厨具、餐具、水电、燃料。双方在交接时须进行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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