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富平县中心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富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富审批发【2023】261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中省补助及地方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富平县城区; 2.2 工程规模:对南韩大街、莲湖大街、广惠路等14条道路的排水防涝设施进行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及改造d500mm-d1800mm雨水主管道13077米,配套检查井、雨水口等附属设施; 2.3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 富平县中心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标段编号: E6105283526j7cjznsre001;标段类型: 施工; 2.5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有关说明的全部内容。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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