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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军校纪念中学迁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黄埔军校纪念中学迁建项目

发布时间
2026-04-03

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黄埔军校纪念中学迁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黄埔军校纪念中学迁建项目

日期:2026-04-03

黄埔军校纪念中学迁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404-440112-04-01-453898
投资项目名称 黄埔军校纪念中学迁建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黄埔军校纪念中学迁建项目监理
标段名称 黄埔军校纪念中学迁建项目监理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长洲街道
资金来源 财政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投资:区级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38537㎡,其中可建设用地为38537㎡,总建筑面积63197㎡,建筑基底面积15005.46㎡;地上功能为学校建筑与学校配套建筑,包括:1#教学楼建筑面积17000㎡,地上6层,建筑总高度为25.1m;2#综合教学楼建筑面积13099㎡,地上5层,建筑总高度22.8m;3#教职工宿舍建筑面积2230㎡,地上4层,建筑总高度16.2m;4#学生宿舍建筑面积18200㎡,地上6层,总建筑高度23.4m;5#综合楼(包含食堂、图书馆、运动场)建筑面积12443㎡,地上4层,建筑总高度20.25m;地下为设备房,地下1层1042㎡;6#门楼225㎡。单体建筑最大单跨跨度19.2m。本项目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其中3#教职工宿舍、4#学生宿舍为应用新型建筑工业化的建筑(模块化建筑),模块化建筑面积暂估为3#教职工宿舍楼1685㎡,4#学生宿舍楼15322㎡。
招标内容 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工程移交、保修阶段的质量、投资、进度、安全控制;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以及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预、结算审核、竣工图审核等。
工期(交货期) 施工准备阶段:从中标通知书发出到工程开工之日;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从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为止; 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竣工结算期:从结算送审到财政局终审。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462.1876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授权委托人(2026年3月或4月)在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文件。 3.2 投标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 3.3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1)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要求和证书有效期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3.4 拟委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需提供(2025年3月或4月)在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文件。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若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为香港专业人士,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5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注: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监理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3.7 投标人出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8 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注: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资格审查时,按招标公告附件《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进行评审) 3.9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注: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注:(1)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依据。 (2)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3)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选择了登记企业、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即已满足“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的要求,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委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需提供(2025年3月或4月)在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文件。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次招标资格要求不对投标人业绩作要求。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是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ywtb.gzggzy.cn)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6-04-03 00:00:00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4-23 10:00:00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4-23 10:00:00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6-04-23 10:00:00 开标地点 第3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招标人 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 广州市科学城科学大道162号创意大厦B2主楼三楼
招标人联系人 程工 联系电话 020-28068102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3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杨伟棠、王婧、吴紫韵、程喆 联系电话 020-83549690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82112206,020-82111245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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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本项目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详情见操作手册(点击下载),请安装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新版统一CA互认驱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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