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黄龙县崾崄乡崾崄村乡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6-04-03
项目概况
黄龙县崾崄乡崾崄村乡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合同包1(黄龙县崾崄乡崾崄村乡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734,423.85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734,423.85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项目工程交付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734,423.85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黄龙县崾崄乡崾崄村乡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3、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6、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7、《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8、《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 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 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黄龙县崾崄乡崾崄村乡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年度报告);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磋商前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投标人须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
(7)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8)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磋商无效;
(9)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陕西新都鸿宇建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