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莆田市秀屿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一期)-2025年灌溉系统配套提升项目
日期:2026-04-14
莆田市秀屿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一期)-2025年灌溉系统配套提升项目莆田市秀屿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一期)-2025年灌溉系统配套提升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莆田市秀屿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一期)-2025年灌溉系统配套提升项目已由莆田市秀屿区水利局以莆田市秀屿区水利局关于莆田市秀屿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一期)-2025年灌溉系统配套提升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莆秀水批[202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秀屿区城南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统筹及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莆田市秀屿区城南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元壹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莆田市秀屿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一期)-2025年灌溉系统配套提升项目莆田市秀屿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一期)-2025年灌溉系统配套提升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莆田市秀屿区笏石街道;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按施工图纸,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预算编制说明;
2.5 最高控制价:10935044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266708元(含暂列金/元,暂估价/元及其他项安全文明施工费0元、安全生产措施费266708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达到《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T 223-2025)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承包人如不能在招标工期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的,每逾期一天,应按10000元向发包人缴纳逾期竣工违约金。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及发包人共同签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不要求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不要求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4月14日08:00时至2026年5月7日08: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5-07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6-05-07 08:30。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0万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无要求 ?现金 ?电子保函 ?其他:担保保函、保险保函。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地 址: | 邮 编: | ||
联系人: | 陈先生, | 电子邮箱: | |
电 话: | 传 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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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 | 邮 编: | ||
联系人: | 小宋, | 电子邮箱: | |
电 话: | 传 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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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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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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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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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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