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忠县石宝镇片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日期:2026-04-20
本招标项目 忠县石宝镇片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已由 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忠发改审批〔2026〕2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忠县水土保持站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三峡后续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忠县水土保持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1 建设地点: 石宝镇、涂井乡。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约 520.83hm2。坡耕地治理面积 66.08hm2,果园坡面水系建设面积 454.23hm2,水保林补植 0.52hm2。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 约551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 96.6 万元
2.4 招标范围: 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阶段、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阶段的勘察设计服务工作(不含专题报告)。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60 日历天(1)合同签订后30 日历天内提交工程勘察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含概算书);(2)初步设计批复后 3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含预算书)。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 (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 乙 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招 标 人: | 忠县水土保持站 | 代理机构: | 重庆市忠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地 址: |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吴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杨老师 |
| 电 话: | 023-54453114 | 电 话: | 18002358213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电 话: | 023-5445048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