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政策解读】政府采购与招标投标协同发力
日期:2026-04-28
政府采购与招标投标协同发力
2025年底至2026年初,招投标领域另一项关键新政——《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正式施行,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核心是打通政府采购与招标投标的政策壁垒,实现两者协同衔接,同时强化本国产品扶持、破除歧视性条款,这与当前“推动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招标投标市场”的行业导向高度契合。
结合政策实践和行业观察,我认为该新政的核心价值在于“统一标准、破除壁垒、协同赋能”,解决了以往政府采购与招标投标“政策脱节、标准不一”的痛点。以往部分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在招投标环节存在“双重标准”,既要求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又需遵循招标投标法规,导致招标人、投标人无所适从,甚至出现违规操作。如今新政明确了两者的协同衔接机制,要求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既要符合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也要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实现政策无缝衔接。
新政最突出的亮点的是明确本国产品认定标准,同时严禁设置歧视性条款。以往部分项目通过设置“所有制限制”“组织形式限制”等条款,排斥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参与,或通过模糊本国产品认定标准,优先选择进口产品,违背了公平竞争原则。如今新政明确规定,禁止在招标文件中设置所有制、组织形式、注册地址等歧视性条款,同时细化本国产品认定标准,明确“在我国境内生产、且核心部件国产化率达到一定比例”的产品可认定为本国产品,既扶持本土企业发展,也保障了市场公平。
此外,新政还强化了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监管,要求将本国产品政策落实情况纳入招标合规审查范围,招标人未按规定落实本国产品政策的,将被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将面临行政处罚。同时,推动政府采购与招标投标信用体系衔接,将违规企业纳入信用黑名单,实现“一处违规、处处受限”,强化信用约束,规范市场秩序。
安华招标网的指导建议:
政府采购与招标投标作为公共资源配置的重要方式,两者的协同衔接是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2026年这项新政的施行,不仅解决了以往政策脱节的痛点,更强化了公平竞争导向和本土企业扶持,对投标人尤其是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而言,是重大利好。建议投标人重点关注本国产品认定标准,精准匹配项目需求,同时规避歧视性条款带来的投标风险;招标人则需严格落实新政要求,规范招标文件编制和招标流程,确保政策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