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金华科技园创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废旧资产一批
日期:2026-05-12
| 项目编号 | GR2026ZJ1003480 |
|---|---|
| 项目名称 | 金华科技园创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废旧资产一批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金华科技园创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金华市 |
| 挂牌价格 | 126,237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5 |
| 挂牌日期 | 2026-05-12 |
| 交易方式 | |
| 转让事项说明 | 一、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30000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金华开发区支行,账号:1208017019200319644),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确定最终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保证金扣除服务费,余额转为价款的组成部分。 二、受让方必须在成交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三、受让方必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当日一次性付款付清成交款转让价款,转让价款汇入指定账户(户名: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1208017019200319644,开户行:工商银行金华开发区支行)。 四、受让方应根据与转让方签订的合同约定要求完成标的资产的提取、清运工作。 五、受让方需在付款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提取及现场清理工作。受让方逾期未完成运输及现场清理工作的,按照1000元/天缴纳延时违约金。 六、转让资产,一切以标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受让方务必查勘现场,应先将各种影响价格因素等考虑周全,一经成交,最终成交价格将不作任何调整。 七、受让方必须在付清成交款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证件与转让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完全提取标的物。受让方在提取标的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安全及法律责任均自行承担。 八、在收到双方交接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由金华产权交易所通过“浙交汇”平台将全部转让价款划入到甲方指定账户(账号:33001676752050007504;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账户名称:金华科技园创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九、其他未尽事宜以资产交易合同约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