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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C035J5等5辆公务用车整体报废处置转让

发布时间
2026-05-14

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浙C035J5等5辆公务用车整体报废处置转让

日期:2026-05-14

项目编号 GR2026ZJ1004213
项目名称 浙C035J5等5辆公务用车整体报废处置转让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龙港市临港产业基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温州市
挂牌价格 12,785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10
挂牌日期 2026-05-14
交易方式
转让事项说明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浙交汇”平台温州中心的存管银行,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受让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竞得者保证金将无息退还。 2、成交后,受让方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付清全部成交款。 3、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办理完标的报废注销手续后凭温州车管所交警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申请退回履约保证金,受让方未履行任何一项交易标的交易中规定的义务,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5、受让方付清所有成交款项后等待转让方通知移交车辆,通知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标的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由此产生的停车费用(按每辆车80元一天计算),并承担本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6、标的以停放现场实物现状为准移交给受让方,受让方须在移交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报废注销手续,若因受让方自身原因逾期办理的,将一天按成交价的1%累计计算违约金(按天计算,违约金累计不超过成交总价的30%),并赔偿转让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7、本次转让标的须报废处置,车辆移交给受让方后,不得上路行驶,若是违约所发生的事故及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受让方承担。 8、车辆报废时应缴纳的费用及拆解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9、其他未尽事宜以《报废车辆处置合同范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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