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更新及新增城区部分道路灯杆PE灯笼的项目结果公告
日期:2026-06-01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更新及新增城区部分道路灯杆PE灯笼的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 行政区域 | 邻水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6月01日 10:15 |
| 开标时间 |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老师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782683763 | ||
| 采购单位 | 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邻水县鼎屏镇环城路东四段19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78268376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邻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鼎屏镇云峰三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文件编制:0826-3215660;开评标:0826-3260526 | ||
| 附件: | |||
| 附件1 | 更新及新增城区部分道路灯杆PE灯笼的项目-过程文件.zip | ||
| 附件2 | 更新及新增城区部分道路灯杆PE灯笼的项目(N511623202600010120260525003)-文件集.zip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N5116232026000101
采购项目名称:更新及新增城区部分道路灯杆PE灯笼的项目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终止合同包:合同包1
终止原因:依据《询价通知书》第四章,第4.3.2.停止评审的情形,询价小组熟悉和理解询价通知书以及评审过程中,发现本询价通知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小组应当停止评审:“一、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邻水县鼎屏镇环城路东四段199号
联系方式:187826837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邻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鼎屏镇云峰三巷
联系方式:文件编制:0826-3215660;开评标:0826-32605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18782683763
邻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6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