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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中心医院河东分部新增核医学科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6-17

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遂宁市中心医院河东分部新增核医学科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6-06-1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河东分部新增核医学科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遂宁市中心医院
行政区域遂宁市公告时间2026年06月17日 16:2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6月18日至2026年06月25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7月07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预算金额¥395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政府采购服务科
项目联系电话0825-2210159
采购单位遂宁市中心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四川省遂宁市河东新区东平北路27号科教大楼207室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825-2292689
代理机构名称遂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东升路38号5号花瓣四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825-2210159
附件:
附件1河东分部新增核医学科项目.docx

项目概况

河东分部新增核医学科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7月07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9012026000128

项目名称:河东分部新增核医学科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58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应当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应当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若本采购包采取供应商库抽取的,则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与该供应商确认随机抽取时提交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保持一致。;(2)供应商应当具备有效期内《辐射安全许可证》证书。(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具有即可;(3)因系统固化原因,第“1”项资格条件要求此项要求为准:具有符合工程管理规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描述:供应商应当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应当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具有即可;(4)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不属于联合体投标的可不响应此项内容) ①本次采购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由2家及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②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③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④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⑤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供应商为四川省省外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6月18日至2026年06月2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7月07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7月07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部门:遂宁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825-2313824

2、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3、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1)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等。

(2)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

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4)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CA及签章服务电话: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遂宁市中心医院

地址:四川省遂宁市河东新区东平北路27号科教大楼207室

联系方式:0825-22926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遂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东升路38号5号花瓣四楼

联系方式:0825-22101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政府采购服务科

电话:0825-2210159

遂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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