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祓满乡村二期工程施工全部标段招标文件澄清
日期:2026-06-17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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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6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1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571,303.3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其他评标办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为:招标工程类型:市政工程-其它市政工程-施工,本项目总投资额:7765400元, 2、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为:二、投标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5、澄清为:截止开标前20日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本项目监督部门为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监督部门: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532-57729152,监督部门地址:胶州市北京东路61号,监督部门其他联系方式:zhaobiaozhan6019@163.com,投诉举报电话0532-57729152; 4、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增加10.28条: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电子评标的,项目负责人须在开评标过程中保持在线状态,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辩,否则项目负责人答辩不得分。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非电子评标的,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辩,否则项目负责人答辩不得分。 5、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合同工期 澄清为工期:90 日历天 6、本项目招标文件 工程量清单出现的三类工程澄清为:市政工程不区分工程类别等级。 |
| 递交时间 |